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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由于受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、现有入境政策为入境日本前14日曾在中国境内滞留的人群若无特殊情况则被视为入境限制对象。截至目前本馆也是无特殊情况无法受理签证申请。近日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布针对以下1.对象的个别特别事项的新规定。
本馆现响应以上新规定的实施、属于以上情况者可通过以下代理机关进行签证申请、在受理后通过审查的签证申请给予签证发放。
http://www.moj.go.jp/content/001321919.pdf
「日本人・永驻者的配偶或子女」以及「定住者的配偶或子女、家人现在日本滞在中、出现家庭分离的对象」、并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对象。
请确认好以下网站链接。且申请此签证的永驻者配偶者等或定住者配偶者等、除了以下材料以外、需提交在日配偶或亲属的永驻者或定住者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。
若此签证给予发给后、在申请入境日本时需出示身份证明资料(日本人配偶等为户籍藤本等、永驻者配偶者等或定住者的配偶者等则为住民票、在留卡复印件等)。
询联络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(签证班)010-6532-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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